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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再下严令 剑指OTT服务商和内容商

   
作者:wdw 时间:2014-08-18点击:5913

DVBCN数字电视中文网讯    8月11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向各省广电局下发《关于不得超范围安装互联网电视客户端软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省广电局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自查。​​据了解,《通知》要求凡是未持有互联网电视集成服务和互联网电视内容许可的机构,一律不得推出、提供用于安装在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中的客户端软件。​​另外,《通知》提出,对于已经违规总局规定的内容商和服务商要立即整改,保持互联网电视业务的绿色发展。​​业内人士指出,总局这次对OTT市场的治理是下了一剂猛药。并且,总局对OTT的管理远不止于此,接下来可能会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力量从以下几方面治理:​​1、互联网电视的技术监管方面,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互联网电视公网直播可管可控平台、统一管理互联网音视频与互联网电视。​​2、广电应尽快改善互联网电视法制落后的现状,修改或完善互联网电视版权管理的有关法规,为打击盗版市场、维护互联网电视版权及合法运营提供法规保障。​​3、互联网电视的管理方面,引导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可组建互联网电视行业协会或中国广电社会组织联合会互联网电视工作委员会,同时制定互联网电视行业自律规定和规则,并加强行业协会与政府的合作。​​4、进一步加强与工信部、国新办、文化部、公安部、工商、税务、外宣、科技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协调,建立互联网电视管理多部门合作联动的长效机制。